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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案件处理

理赔案件处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原则
保险金给付是我公司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和实现经济保障职能的具体体现。在处理各种人身险给付案件时,要严格按照保险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笃守信用,切实维护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实事求是原则
对每一个理赔案件的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不掺杂任何个人主观臆断,做到既不惜赔,也不滥赔。
3)主动及时准确合理原则
应主动迅速地展开理赔工作,快速结案;要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及时合理,使保户满意。

理赔业务处理部门
分公司理赔部负责全公司寿险业务的理赔工作,理赔部下设调查科和理算科,分别对寿险理赔业务进行处理和管理;小额理赔根据授权以由办事处负责进行处理(目前办事处对赔款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案件,可以直接处理,及时支付);超权限或需要调查的案件在办事处受理后转送理赔部处理。

理赔处理流程
人寿保险理赔一般要经过接案、立案、初审、调查、理算、复核审批、结案归档七个环节,保险公司作出理赔决定后,及时将理赔结果通知客户,并发出《理赔给(拒)付通知书》,通知客户办理保险金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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